分手后我们的房子怎么办?

分手后我们的房子怎么办?

  

基本案情王女士和刘先生是大学同学,他们在大学期间相恋,2010年毕业之后便开始了共同租房居住的生活。经过3年的奋斗,他们共同出资以10万元作为首付款并以王女士的名义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之后俩人搬进居住。刘先生每月从自己的工资卡中出资2000元与王女士共同承担这套房子的月供款,2015年俩人因性格不合而分手。问:房产如何分割? oND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oND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oND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律师解答: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公示制度。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是确认房屋归属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凭据。由于房产证上记载的产权人是王女士,因此刘先生是无权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对于购房首付款中由刘先生出资的部分,还有在双方同居期间刘先生出资负担房屋月供的行为,如果刘先生未明确表示该款赠与王女士应属于王女士对于刘先生的债务,应当由王女士予以返还。 oND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oND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2015-12-22 10:44:35 浏览:

本栏目:深圳债务律师

上一篇:劳动争议案件理论研究:劳动合同替换页的司法鉴定(上)

下一篇:小孩流动酒席上被烫伤,谁担责?

推荐认证律师

    深圳债务律师

    律师广告位
    QQ393377300

    律师广告位
    QQ393377300

    律师广告位
    QQ393377300